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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十大违法警示案例 涉大气等问题

来源:人流证明图片制作(微:7862262) 编辑:百科 时间:2024-09-23 01:36:06

中国环境报讯记者鄢祖海 通讯员杨海垚武汉报道 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武汉市2016年十大环境违法警示案例”。武汉这十大案例涉及大气污染、发布法废水污染、大违大气等问重金属污染、示案未批先建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例涉在违法性质上具有典型性。武汉

一是发布法不正常运行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废气、大违大气等问粉尘、示案污水偷排的例涉违法排污行为。对武钢北湖盛源碳素公司无组织排放碳墨粉尘的武汉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武汉银泰电源公司未正常运行酸雾净化装置造成酸雾直排的发布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大违大气等问并将其主要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对于武汉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擅自改动自动监控设施参数进行废水偷排的示案行为处以罚款46万余元,并将其两名主要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例涉

二是属于“散乱污”企业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对武汉黄陂区无证电镀作坊排放废水重金属超标涉嫌环境犯罪的行为,区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突击封停其电镀作坊,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三是违法改建、“未批先建”等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对武汉青山区杜学高球磨磁选厂未批先建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停工,由于其拒不停止项目建设,环保部门又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并对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武汉辉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改建渣土转运站的行为,环保部门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渣土转运作业,对其拖延执行的行为,环保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其渣土水运码头进行封停,并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39万元。

四是其他直排、偷排、未达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如武汉明翔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雨污混流管道进行废水偷排,环保部门经查证,责令其封堵暗管,并处以罚款10万元;对武汉典金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环保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由于其拒不执行,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武汉强发废油处理有限公司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置设备造成垃圾发酵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的行为,环保部门责令其建设恶臭处置设施,并罚款1万元;对武汉鑫缘绿色冶金渣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环保部门依对其罚款36万余元,并责令其将剩余未用的不达标煤炭退回供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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